放开放宽三类落户,顺应时代发展和人民群众期盼
全面放宽居住落户条件限制,明确取消杭州市城区积分落户名额限制,其他地区缩短居住年限。
由县级及以上职能部门确定符合本地需要的人才范围,为人才落户地址提供更多的选择。
放宽投靠落户条件,扩大亲属投靠对象范围。如投靠除杭州市外其他城镇地区的子女不再对父母年龄作限制,未婚子女可以投靠父母,市内迁移可以投靠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等。
探索推行三项措施,便利劳动力要素畅通有序流动
探索居住证互认、转换办理集成应用,居住证持有人在省内流动,享受公共服务以及转移接续更加便利。
试行居住证转户籍制度,可以凭居住证申报落户,材料更精简、程序更便捷。
实行户籍准入年限累计互认,长三角城市群内缴纳的社保,在浙江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后,落户时可以合并计算;鼓励各地在长三角城市群内开展居住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
加快推进数字化建设,全面提升群众办事的便捷度
推行“就近办”服务,实现长三角地区户籍业务“区域通办”和户口迁移、新生儿入户、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等业务“全国通办”。
优化“智能办”体验,深化“网上办”“掌上办”和跨部门“一件事联办”,方便群众线上办理,提供跨部门业务一条龙服务。
积极承接试点任务,根据国务院电子政务办和公安部有关部署,推进网络身份认证、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应用试点,助力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