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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被当成野兔遭枪击溺亡 4人被拘 非法持枪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2023-04-18 17:02:49 | 作者: | 来源: 极目新闻

  村民被当成野兔遭枪击溺亡 4人被拘 非法持枪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江西上饶市信州区沙溪镇东风村一村民夜间捕鱼,被持枪出来打野兔的人开枪击中并致其死亡。18日,信州警方通报,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死者的儿子表示,他的父亲近期遭遇意外死亡,身上有一处枪伤。目前,当地警方正在调查此事。知情人章先生介绍,死者是上饶市信州区沙溪镇东风村村民。据了解,4月14日晚上10点多,死者和人一同外出到东风村附近的河里捕鱼,被打猎的人开枪击中。“一开始以为是自己摔的,后来才知道是枪打的。”章先生说,打猎的一共有四个人,目前四人均已向警方自首。

  章先生说,据他向居住在东风村里的亲戚了解,村里有传被枪击者一开始没死,后来被猎人丢到河里溺亡。不过这一说法尚未得到警方证实。信州区副区长、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局长丁成军4月16日晚表示,案件正在侦查阶段,嫌疑人已被控制。

  18日,信州公安通报称,2023年4月14日23时23分,信州公安分局沙溪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沙溪镇村民王某金在本村排水沟中死亡。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开展工作。经查,4月14日22时许,谢某超携带私藏气枪与同镇村民汪某、陈某平、吴某飞结伴外出打野兔。四人驾车至案发村口附近时,发现排水沟旁草丛中有动静,谢某超随即开枪射击,致受害人王某金头部受伤后跌入排水沟溺亡(经尸体检验,王某金气管、支气管内见粉红色泡沫,胃内有800毫升溺液,符合生前入水溺亡特征)。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谢某超等四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下一步,公安机关将举一反三,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力维护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

  非法持枪过失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非法持有枪支,属于犯罪行为。非法持有枪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数罪并罚可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具体量刑看案情定。如果持枪将人打伤,其行为又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应数罪并罚,合并执行刑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对于二项以上犯罪的,不能宣告缓刑。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非法持有枪支,并且在没有伤害人的情况下就要得到法律责任和惩罚,更不用说是致人死亡。致人死亡一般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编辑: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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