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管拔瓜农广告事件引热议:如此伤农何谈为民?执法岂能乱作为
近日,有网友称“自家土地上挂条幅被城管队员以‘种地不能打广告’为由拆下”一事引发网络热议。据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事发地点位于沈阳市新民市新民南郊小学以南400米处。附近有大片土地,无城市建筑。刘先生说,他的田地就在那里,附近50米处去年修建了一座公园。据他介绍,视频中的那片土地是他农村的承包土地,共20多亩香瓜地,大约七八万斤香瓜。此前,他每年都会在车上打广告,然后开进城里卖瓜,因此都能卖完。今年,城管部门不允许在车上打广告进城卖瓜,因此他选择在田间插一些广告旗,“上面有我的电话,可以打开一些销路。”
□家发
近日,“辽宁沈阳城管拔瓜农广告”事件在网上引发热议。据媒体报道,执法队员以“地里不能打广告”为由,扯下瓜农土地上的广告条幅。7月22日,沈阳新民市行政执法局发布情况说明称,已取得当事人谅解,并协调相关单位解决卖瓜难题。同时,对涉事队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瓜农在地里扯个条幅,为的是吸引过往行人前来买瓜,却遭遇城管队员粗暴执法,理由居然是“地里不能打广告”。据了解,城管执法的依据,主要是《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不得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然而,事发地位于沈阳新民市城南小学以南400米处,周围是大片的土地、树林,没有任何城市建筑。而且瓜农在土地上拉个广告条幅,并没有影响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也谈不上有损市容市貌。法无禁止即可为。瓜农在自家承包的土地上打广告、插旗子,并无不妥。而城管队员跑到农田里粗暴执法,却超越了自己的权限。如此伤农,何谈执法为民?
其实,为了助农促销,近期许多城市专门为瓜农进城开辟了“绿色通道”,在不影响城市交通的前提下,允许瓜农在城市卖瓜,彰显了人性化管理。而沈阳的城管执法人员却反其道为之,以“地里不能打广告”为由刁难瓜农,实在荒唐至极。
退一步讲,即使在田地内拉广告条幅真的违法,按照我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也应当先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瓜农自行整改,而非直接拆除。执法人员强行撕毁广告条幅的做法,可能已构成违规执法,本身就值得商榷。
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对于手握权力的执法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类似的“乱作为”再度发生。一方面,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进一步增强其为民服务的意识和法治精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执法者的监督与制约,规范执法程序,明确权责范围,完善追责机制,不断规范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