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猥亵技师称叔叔是市长 警方通报 构成寻衅滋事罪可处五年以下刑罚
27日,湖南株洲一男子在足浴店猥亵女技师并声称叔叔是市长一事引发关注。30日,株洲警方通报称:涉事男子已被刑拘。
经查,案发当日,董某(男,35岁,无业人员)、刘某(男,38岁,餐饮从业人员)、董某凯(男,28岁,无业人员)、林某骏(男,32岁,无业人员)酒后在影沐足浴店一包厢内洗脚时,董某猥亵技师并进而与刘某等三人殴打技师及工作人员,造成两人受伤(经法医鉴定均为轻微伤),包厢设施损坏。
目前,犯罪嫌疑人董某、刘某、董某凯、林某骏等四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经核查,案发时刘某称其叔叔为市长、董某称其老表为当地公安民警均为不实信息。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