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为发泄情绪四楼扔刀子获刑仨月法院判决定性为高空抛物罪
近日,江苏的精神病人李某某为发泄情绪,从4楼扔出一只碗和一把长约30厘米的长刀。扔完后,李某某情绪仍未平复,出门拾起刀返回家中,再次把刀扔到一栋二层楼房的楼顶。最终,李某某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院将案件定性为高空抛物罪有何依据?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高空抛物罪,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对于高空抛物罪而言,“高空”的确定是该罪适用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