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激男子求爱不成就毁灭?湛江女子被当街捅死 姐姐发声说真相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最高死刑
9日,广东湛江一女子被男子连捅数刀后死亡,10日该男子投案自首,并交代作案是因“感情纠纷”。但受害人姐姐表示,妹妹跟他没有感情上的关系。
12月9日,广东湛江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网传视频显示,一名年轻男子在大街上持刀行凶,女子受伤倒地后男子仍不放过。事后男子迅速逃离现场,此事备受大众关注和热议。12月12日,被害女子的姐姐陈女士联系到天目新闻记者,陈女士称,该名男子已不是第一次欲持刀伤害自己的妹妹。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起刑为10年,适用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