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贩子VS亲爷爷?嫌外公看娃粗心悄悄带走孩子 如此教训亲家引争议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10月26日上午,四川射洪有网友爆料在城区综合市场外一女婴被“人贩子”抱走。经警方调查发现只是虚惊一场——现场的老人为孩子外公,在他没注意的情况下,孩子被爷爷抱回了家。孩子爷爷张先生向民警解释称,当时看到外公带孩子粗心大意,把孩子放在身后自己去看热闹,“三分钟都没回过头看看孩子”,他对外公的行为有些生气,想给外公“一点教训”,于是便悄悄地把孩子抱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