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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不敢还手?新法明确正当防卫免罚:“被打还手即互殴”成为历史
2025-06-28 09:53:44 | 作者: deepseek | 来源: 河南金融网

  法律条文的一次修订,标志着公民自卫权保障的历史性跨越。

  2025年6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其中一项重大变革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明确将正当防卫制度引入治安管理领域。

  根据新规,公民在面对不法侵害时采取的防卫行为,只要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将不再被认定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免除处罚责任。这项规定彻底改变了长期以来“被打还手即互殴”的执法惯例。

  该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01 法律修订,回应社会痛点

  在过去的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处理治安案件时,往往采取“各打五十大板”的简单化处理方式。山东淄博的张女士案件就是典型案例——在被醉酒男子刘某无端殴打后,她用啤酒瓶反击致对方轻微伤,却被认定为“互殴”,面临行政拘留和罚款。

  类似案件屡见不鲜,导致公民面对不法侵害时顾虑重重,担心自卫行为反而使自己成为处罚对象。

  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06年实施以来,已运行近20年。这是该法实施以来的首次“大修”,正当防卫条款的加入,是本次修订最引人瞩目的亮点之一。

  在修订前的法律中,治安管理领域缺乏正当防卫的明确规定。仅在公安部的一份解释性文件中有类似规定,但由于需要复杂审批程序,实践中很少被适用。

  “新法填补了这一空白,为公民自卫权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上海至合律师事务所律师于跃指出,这一修订有效消除了公民因担忧防卫行为被误判而产生的顾虑,明确传递了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的价值导向。

  02 法律条文,明确界定防卫边界

  根据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9条规定:“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造成损害的,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受处罚;制止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较大损害的,依法给予处罚,但是应当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不予处罚。”

  这一规定包含了三个关键点:

  第一,合法性确认。公民在面对不法侵害时,有权采取必要的防卫措施保护自身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二,防卫限度。防卫行为应当在合理限度内,避免过度防卫导致不必要损害。若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较大损害,应当减轻或不予处罚。

  第三,免责范围。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行为,免除治安管理处罚责任,公安机关不得对其处以罚款、拘留等处罚。

  新法还特别强调了对见义勇为行为的保护,明确公民在他人遭受不法侵害时采取防卫措施,即使造成侵害人损害,也不承担法律责任。

  03 制度突破,构建全链条保护体系

  此次法律修订的深远意义在于构建了 覆盖民事、行政、刑事领域的正当防卫全链条保护体系。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凌云指出:“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修订将正当防卫条款纳入,使得正当防卫制度在轻微违法到严重犯罪的不同法律规制层面得以完整构建。”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早已对正当防卫作出明确规定,为公民在面对严重不法侵害时的防卫行为提供了刑事法律保障。但在与人们日常生活更为密切的治安管理领域,却长期缺乏相应规定。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民法典形成有机衔接,使公民在面对从轻微违法到严重犯罪的不同侵害时,都能找到明确的法律依据2。这种制度设计消除了法律保护的断层,为公民提供了更为全面的权利保障。

  04 实践挑战,精准把握防卫限度

  尽管法律修订为正当防卫提供了坚实保障,但实践中仍需解决关键问题:防卫限度的精准把握和执法理念的彻底转变。

  防卫限度的认定需结合具体情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相关指导意见中强调,要 “立足防卫人防卫时的紧迫状态” ,避免事后以“理性标准”苛求防卫人。

  法律界人士指出,新法的实施需要配套细则支持。在分组审议修订草案时,多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建议。

  汤维建委员认为草案中“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较大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的表述容易引起误解,建议修改为 “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较大损害的,应当处罚” 。

  吴立新委员则建议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国家、公共利益以及他人权利的情形,参照刑法第20条的表述,以更全面地保护见义勇为行为。

  05 社会影响,让正义触手可及

  新法的社会影响将是深远的。在高铁掌掴事件等常见纠纷中,过去双方可能因“互殴”均受处罚,但根据新规,若一方存在明显过错且手段过激,另一方的还击可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这种 “正对不正”的价值导向,不仅鼓励公民勇敢维权,更有助于形成“不敢违法、不愿违法”的社会氛围。

  对于普通民众来说,新法提供了明确的行为指引:面对校园霸凌、家庭暴力或街头暴力等不法侵害时,只要符合正当防卫条件,公民有权依法进行防卫。

  法律同时设置了必要的限制:对于显著轻微的不法侵害,行为人直接使用足以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方式进行制止的,不应认定为防卫行为;如果不法侵害系因行为人的重大过错引发,且行为人可使用其他手段避免侵害却故意使用极端方式还击的,也不应认定为防卫。

  06 普法之路,让法律走进生活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江西师范大学教授沈桥林建议,通过公开典型案例、加强执法培训,让“正当防卫”的理念深入人心。

  只有当公民真正理解“法律撑腰”的含义,才能彻底消除 “被打不敢还手” 的顾虑。

  新法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半年过渡期对公安机关至为关键。执法人员需要更新理念,掌握新法的精神实质和操作标准,避免过去“和稀泥”式执法的惯性延续。

  对于社会公众,了解正当防卫的边界同样重要。法律赋予的权利不能被滥用,正当防卫不是“以暴制暴”的通行证,而是公民对抗不法侵害的法律武器。

  从“各打五十大板”到“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标志着公民自卫权保障的历史性跨越。随着明年1月新法的正式实施,公民面对不法侵害时,将能更坚定地行使防卫权利。

  法律工作者们期待,新规能彻底消除公民“被打不敢还手”的顾虑,让“邪不压正”的法治精神真正扎根于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当普通人能在法律的庇护下挺直腰杆,法律的尊严才能在每个公民心中矗立。

编辑:小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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